在这份最新的加拿大移民入籍C-6法案中,不仅修改了带有“歧视”色彩的C-24法案,还将入籍加拿大的要求再次放宽。据了解,加拿大C-6最新入籍法案修改的内容主要有:
1. 缩短入籍要求的居住时间

将申请入籍时需要满足的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时间,从6年里住满4年,改为5年里住满3年。同时,加拿大移民在获得永久居住权之前的时间(以难民、临时居民身份、留学生身份等)也计算在内。留学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学时间以50%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时间大大缩短。
2. 降低语言要求
申请入籍必须达到英语或者法语的语言要求,原先通过相应考试的申请者年龄范围从14岁至64岁调整为18岁至54岁。
3. 未成年加拿大移民自行申请入籍
允许未成年的加拿大移民可独立于父母单独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即便其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再需要等到18岁再申请一次。
4. 减少报税记录时间
加拿大原入籍法案C-24规定需要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新法案只需要求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
5. 取消“留加意图”条款
合法公民若搬到加拿大境外,不会废除其公民身分。政府将无权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国籍,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发现申请者在申请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造假,除此以外,公民身份不会收到任何因素影响。此外,政府废除移民的公民身分时必须有独立的上诉途径。
二、加拿大投资移民提速在即审批趋严自去年7月以来,加拿大联邦移民整体速度放缓,而近日,加移民部长康尼在关于2012年加拿大移民“快速移民行动计划”的报告中指出,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必须采取及时行动,在一年内回应所有类别的申请,这一形势的变化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三、加拿大的歧视问题歧视问题是存在的,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但是,日常生活中当面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并不多,相对其它很多国家的人而言,还算较为温和和厚道,生活中会遇到不少暖心的瞬间,而且主要还是个人的能力说话,能力强的人在哪儿都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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